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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同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国家主席通伦就中老建交65周年互致贺电
2026年4月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同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国家主席通伦互致贺电,庆祝两国建交65周年。习近平指出,中老两国是命运与共的社会主义邻邦,理想信念相通、社会制度相同、发展道路相近,两党两国老一辈领导人亲手缔造的“同志加兄弟”情谊历久弥坚。当前,双方正加快打造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中老命运共同体,各层级交往更加密切,各领域合作持续深化,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坚定相互支持,为地区和世界注入宝贵的稳定性和确定性。习近平强调,中国党和政府始终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中老关系,将老挝视作中国周边外交的重要方向。我愿同通伦总书记、国家主席一道努力,以中老建交65周年暨“中老友好年”为契机,增进战略互信,弘扬传统友谊,推动各领域务实合作取得更多成果,更好造福两国人民。通伦表示,建交65年来,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同舟共济的友好关系不断迈上更高水平,老中命运共同体建设成果丰硕。感谢中国党、政府和人民长期给予的宝贵支持和援助,老方始终恪守一个中国原则,支持中方捍卫自身核心利益,愿同中方继续落实好老中命运共同体新的五年行动计划,让老中传统友好和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结出新的硕果。同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同老挝政府总理宋赛互致贺电。李强表示,双方要以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战略共识为遵循,指导两国各部委各地方加强协调配合,拓宽合作领域,培育发展动能,推动中老全面战略合作取得更多务实成果。宋赛表示,65年来,老中传统友谊和全面战略合作持续深化。老方愿同中方一道落实好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达成的战略共识,办好老中建交65周年暨“老中友好年”各项庆祝活动,为两国人民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利益。
202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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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向伊拉克新任总统阿米迪致贺电
2026年4月2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致电尼扎尔·阿米迪,祝贺他就任伊拉克共和国总统。习近平指出,中国和伊拉克传统友谊深厚。近年来,两国政治互信不断增强,双方始终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相互支持,能源、经贸等合作取得积极成果。我高度重视中伊关系发展,愿同阿米迪总统一道努力,推动中伊战略伙伴关系不断迈上新台阶,更好造福两国人民。
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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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致电祝贺瓦达尼当选贝宁总统
2026年4月2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致电罗穆亚尔德·瓦达尼,祝贺他当选贝宁共和国总统。习近平指出,中国和贝宁传统友好。近年来,双方政治互信持续深化,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坚定相互支持,各领域友好合作长足发展,切实增进两国人民福祉。我高度重视中贝关系发展,愿同瓦达尼当选总统一道努力,继续落实好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成果,推动中贝战略伙伴关系不断迈上新台阶。
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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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同莫桑比克总统查波会谈
2026年4月21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莫桑比克总统查波举行会谈。两国元首一致同意将双边关系提升至新时代中莫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指出,中国和莫桑比克传统友谊穿越历史、跨越山海。建交以来,中莫两国相互信任、守望相助,成为中非友好和南南合作的典范。新形势下,不断深化中莫友好合作符合两国人民共同期待,也顺应全球南方加强团结协作、携手应对挑战的时代大势。中方愿同莫方以落实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成果和2026年“中非人文交流年”为契机,携手共逐现代化之梦。习近平强调,友好和互信是中莫关系的突出特征和政治优势。双方要弘扬优良传统,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继续坚定相互支持,密切政府、政党、立法机构、地方等各领域各层级交往,加强治党治国经验交流。中莫两国经济互补性强,合作前景广阔。今年是中国“十五五”开局之年,中方愿同莫方加强发展战略对接,创新合作模式,探索基础设施、能源矿产综合开发合作新路,积极培育农业、新能源、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合作增长点,推动两国务实合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面对变乱交织的国际形势,双方要继续在联合国等机构内加强协调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共同捍卫国际公平正义。习近平指出,中非开启外交关系70年来,无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化,双方始终风雨同舟、并肩前行,以中国和非洲为代表的全球南方始终是动荡变革世界里的正义力量。中东战事影响外溢波及非洲国家,中方愿同非方携手应对,共促和平、共谋发展。一是坚守原则促和平。一道呼吁停火止战,通过平等对话解决分歧,推动国际社会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坚定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二是保持定力谋发展。中国在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进程中,始终把非洲放在特殊优先位置。中方将于今年5月1日起对53个非洲建交国全面实施零关税举措,通过升级“绿色通道”等进一步扩大非洲输华产品准入。三是合作共赢树典范。中方愿响应非洲国家呼声,挖掘合作潜能,加强互利合作,助力非洲国家发展,共建新时代全天候中非命运共同体。查波表示,很高兴成为今年首位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的非洲国家领导人,这体现了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和兄弟情谊,对莫桑比克人民意义重大。祝贺中国在习近平主席领导下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为全球南方国家树立了榜样。中国是莫桑比克的真朋友,始终给予莫方无私支持帮助,莫桑比克高度重视对华关系,无条件恪守一个中国原则,支持中国实现国家统一。莫方愿同中方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基础上增进团结友好,密切经贸、农业、能源等领域合作,共同开启共建新时代莫中命运共同体新篇章。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成果的落实和中国对非建交国零关税政策将为非洲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助力,感谢中方对非洲国家的支持。习近平主席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四大全球倡议和“一带一路”倡议,为促进世界和平稳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莫方愿同中方共同落实,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会谈后,两国元首共同见证签署共建“一带一路”、落实全球安全倡议、经济贸易、人文交流、医疗卫生和新闻传媒等领域20余项合作文件。双方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莫桑比克共和国关于构建新时代中莫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会谈前,习近平和夫人彭丽媛在人民大会堂北大厅为查波和夫人盖塔举行欢迎仪式。查波抵达时,礼兵列队致敬。两国元首登上检阅台,军乐团奏中莫两国国歌,天安门广场鸣放礼炮21响。查波在习近平陪同下检阅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队,并观看分列式。当晚,习近平和彭丽媛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为查波夫妇举行欢迎宴会。王毅参加上述活动。
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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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会见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特使沙伦赛
2026年4月21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作为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通伦特使专程来访的老挝人革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务副总理沙伦赛。习近平指出,中老两党互派特使通报各自重大政治议程,彰显了双方深厚传统友谊和高水平政治互信。今年是中老建交65周年暨“中老友好年”。不久前,我同通伦总书记互致信函,围绕深化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达成重要共识。相信在以通伦总书记为首的老挝人革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老挝党、国家、人民一定能够攻坚克难,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走稳走好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建党百年奋斗目标。习近平强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中老双方要继续秉持“十六字”方针和“四好”精神,站在事关社会主义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密切协调和配合,深化战略对接,拓展务实合作,携手应对共同挑战,抓好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新的五年行动计划落实,推动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朝着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目标稳步迈进。沙伦赛转达通伦致习近平总书记的亲笔信,通报了老挝人革党十二大有关情况,表示中国长期保持安全稳定的国内政治社会环境,创造持续高速增长的经济发展奇迹,在国际舞台上的作用和影响力不断提升。老方坚定支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大全球倡议,愿同中方深化全面务实合作,推动老中命运共同体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王毅参加会见。
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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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莫桑比克共和国关于构建新时代中莫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
(2026年4月21日,北京)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莫桑比克共和国总统丹尼尔·弗朗西斯科·查波于2026年4月16日至22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两国元首在亲切友好气氛中举行会谈,就新形势下中莫、中非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赵乐际分别同查波总统会见。双方一致认为,中莫传统友谊深厚,历经国际风云变幻考验,历久弥坚。自1975年建交以来,特别是2016年两国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来,中莫政治互信持续巩固,务实合作成果丰硕,在国际事务中密切协调配合,成为中非友好和南南合作的典范。双方一致认为,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和全球治理倡议等重大理念倡议正在显示出越来越强大的影响力、感召力。新形势下,中莫不断巩固和深化双边友好合作,符合两国人民共同期待,有助于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为此,双方决定将双边关系提升为新时代中莫命运共同体。一、构建新时代中莫命运共同体(一)莫方高度肯定并支持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双方将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二)莫方赞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作用和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祝贺在习近平主席领导下中国“十四五”时期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相信“十五五”规划将为中国式现代化绘就新的壮丽图景,为包括莫桑比克在内的世界各国发展带来新机遇。莫方认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成功实践为发展中国家探索自身现代化道路提供了有益借鉴。(三)中方支持查波总统在莫桑比克《2025-2044年国家发展战略》和《2025-2029年五年规划》中提出的以减贫、实现包容和结构性发展为主要目标的经济愿景。中方祝贺莫方在深化和加快结构性改革基础上,为实现国家经济独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就业和国家繁荣方面所作努力。中方将继续支持莫桑比克推进工业化进程。(四)中方赞赏莫方国家发展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支持查波总统带领莫桑比克解放阵线党走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支持莫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祝贺莫方2023-2024年首次担任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并顺利履职。中方愿继续向莫方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莫方感谢中方长期以来为莫桑比克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的宝贵支持。(五)双方强调元首外交对双边关系的战略引领作用,将进一步密切两国政府、立法、司法机构及政党、地方等各层级、各领域交流合作,加强治国理政和发展经验交流。(六)双方一致决定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继续坚定相互支持,坚决反对外来压迫和干涉。莫方重申无条件支持一个中国原则,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莫方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坚定支持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坚决捍卫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权威。莫方坚定支持中方在涉港、涉藏、涉疆、人权等问题上的立场。(七)双方高度评价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丰硕成果,愿进一步深挖合作潜力,促进共同发展,并共同保障合作项目安全。双方强调加强中国“十五五”规划和莫桑比克《2025-2029年五年规划》等发展战略对接,推动务实合作提质升级。(八)双方高度评价中非合作论坛对推进中非高质量合作发挥的引领作用,愿继续落实北京峰会成果,携手推进“十大伙伴行动”在莫桑比克落地。(九)双方愿对接经贸合作需求,同意签署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定,为两国贸易投资合作提供长期、稳定、可预期的制度保障。中方鼓励更多有实力的中国企业赴莫桑比克投资兴业,助力莫桑比克产业链升级,实现自主可持续发展。双方承诺为两国企业提供稳定、公平、安全的营商环境。(十)双方愿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能源、矿产领域互利合作,开展管理政策和经验交流,共同探索能源矿产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开发、协调发展的合作新路。双方对两国油气资源合作取得进展感到满意,重申将根据互利原则巩固深化已取得的进展。双方认为需在资源开发、人力资源培训等方面打造新的合作增长点。双方将进一步深化地质矿产领域合作,充分发挥中国-非洲地学合作中心和“一带一路”国际地学教育培训中心等平台作用,重视地质科技创新合作与人才培养,合作实施莫桑比克北部地区地质调查项目。(十一)双方愿进一步拓展农业合作,充分发挥援莫桑比克农业示范中心和农业专家组作用,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物流、仓储等产业链合作,助力莫方提高产品附加值。双方将继续分享农业发展经验,特别是在选种育种、种植技术、农业机械、人员培训、水利基础设施、农业灌溉等方面加强合作。二、共同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十二)莫方高度赞赏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认为该倡议汇聚全球南方国家心声,为加强国际发展合作、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强劲动力。中方赞赏莫方加入“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双方赞赏有关框架内务实合作成果,愿进一步加强合作。(十三)莫方高度赞赏中方对非洲建交国全面实施零关税,认为在全球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背景下,此举展现了中国大国担当和坚定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双方致力于将零关税同莫方扩大出口、吸引投资、增加就业等需求相互促进,带动中莫绿色产业、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合作。中方欢迎莫方用好零关税政策和非洲农产品输华“绿色通道”,不断扩大对华出口种类和规模。双方愿建立“智慧海关”合作伙伴关系,中方欢迎莫方加入“一带一路”海关食品安全合作机制。(十四)中方愿加强同包括莫桑比克在内的非洲东海岸地区国家合作,助力地区国家更快发展,打造新时代全天候中非命运共同体示范区。中方支持莫方为推进国内联通,继而推动区域联通所作努力。(十五)双方愿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性机遇,加强清洁能源、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移动技术等新兴领域合作。莫方赞赏中方提出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全球数据安全倡议》。三、共同落实全球安全倡议(十六)莫方高度赞赏并积极支持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安全倡议。双方一致认为,各国应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分歧和争端。双方愿积极落实两国全球安全倡议合作谅解备忘录,并在此框架内开展合作。(十七)双方重申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必须得到尊重,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必须得到维护,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双方对当前中东等地区局势感到担忧,呼吁当事方停止军事行动,通过对话谈判解决问题。(十八)双方致力于加强在和平安全领域合作,密切两国军队和执法安全部门交流,深化在人员培训、装备技术、联演联训等领域合作。中方支持莫方为打击恐怖主义、实现国内和平稳定作出的努力,愿继续帮助莫方加强相关能力建设。(十九)双方致力于在应急管理领域加强合作,围绕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及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等开展联合研究,通过人员互访、培训研讨、技术交流与科研合作等,提升灾害风险防范和应急搜救能力,拓展在“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下合作。(二十)双方同意加强保护本国境内对方国家公民、机构及项目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四、共同落实全球文明倡议(二十一)莫方赞赏并积极支持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文明倡议。双方共同倡导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加强文明交流,促进民心相通,坚持文明平等、互鉴、对话、包容,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双方愿以2026年“中非人文交流年”为契机,合作落实“文明对话国际日”联大决议,深化交流合作,增进民心相通。(二十二)双方高度评价两国在文化、旅游、教育、公共卫生、青年、智库、媒体、体育等领域合作成果,愿继续发挥好孔子学院、莫桑比克-中国文化中心等文化交流平台作用,进一步增进两国文化交流。两国将推进签署关于在莫桑比克设立中国文化中心的协定。(二十三)中方愿同莫方加强人力资源领域合作,继续向莫方提供政府奖学金和人员培训名额。(二十四)中方愿积极支持莫方卫生健康体系建设,继续向莫方派遣医疗队,加强对口医院合作。莫方感谢中方长期以来向莫方派遣医疗队,双方将共同举办援莫桑比克中国医疗队派遣50周年纪念活动。双方将共同推进莫桑比克国家外科中心项目,推动共建联合医学中心,并加强在实验室建设、传染病防治、制药、疫苗、传统医药等领域合作。五、共同落实全球治理倡议(二十五)莫方支持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治理倡议,认为这一重要倡议为破解全球治理难题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有助于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中方赞赏莫方加入“全球治理之友小组”,欢迎莫方加入国际调解院。(二十六)作为发展中国家,双方认为提升全球南方在国际体系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至关重要。双方将继续维护世界贸易组织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积极推动世贸组织改革朝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方向发展,坚决反对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反对非法单边制裁、“脱钩断链”、技术封锁等霸权主义行径。(二十七)双方致力于将全球气候治理作为落实全球治理倡议的优先领域,维护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推动各方全面有效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中方愿继续在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框架内,同莫方加强早期预警、清洁能源等方面合作,提升莫方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二十八)双方欢迎联合国大会通过《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双方作为公约首批签署国,愿推动公约尽快生效,强化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并在公约后续进程中保持沟通,不断完善打击网络犯罪国际法律体系。双方一致认为,查波总统访华取得圆满成功,对促进中莫关系发展、构建新时代全天候中非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查波总统对习近平主席及中国政府和人民在访问期间给予的热情友好接待表示衷心感谢,邀请习近平主席在方便时访问莫桑比克。会谈结束后,两国元首共同见证双边合作文件的签署。
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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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席习近平任免驻外大使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下列驻外大使:一、免去张益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任命曾继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特命全权大使。二、免去童德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加纳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任命丛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加纳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三、免去崔爱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瑞典特命全权大使职务;任命周立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瑞典特命全权大使。
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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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同沙特王储兼首相穆罕默德通电话
2026年4月20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应约同沙特王储兼首相穆罕默德通电话。习近平指出,中方高度重视发展对沙关系,始终坚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互利共赢原则。今年是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建立10周年,中方愿同沙方以此为契机,深化战略互信,加强务实合作,扩大各层级交往,持续拓展中沙关系的广度和深度,为中国同阿拉伯国家关系发展发挥示范作用。针对当前中东海湾地区局势,习近平强调,中方主张立即、全面停火止战,支持一切有利于恢复和平的努力,坚持通过政治外交途径化解争端。霍尔木兹海峡应该保持正常通行,这符合地区国家和国际社会共同利益。中方支持地区国家构建睦邻、发展、安全、合作的共同家园,把前途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促进地区长治久安。穆罕默德表示,沙中关系是战略性的,发展对华关系对沙特至关重要。当前中东战事损害海湾国家安全,严重影响世界能源供应和经济运行。沙特致力于通过对话解决矛盾分歧,希望避免局势升级。中国是负责任的世界大国,一贯秉持公正立场,支持中东国家睦邻友好、对话合作。沙特愿同中方加强沟通协调,维护停火局面,防止战火重燃,确保霍尔木兹海峡航行安全和自由,共同寻找实现地区长治久安的办法。
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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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主席特使、全国政协副主席邵鸿出席刚果(布)总统就职典礼
当地时间2026年4月16日,应刚果共和国总统萨苏邀请,习近平主席特使、全国政协副主席邵鸿在刚果(布)首都布拉柴维尔出席萨苏总统就职典礼。17日,萨苏在总统府会见邵鸿。邵鸿向萨苏转达习近平主席的亲切问候和良好祝愿,表示中刚友谊源远流长、历久弥坚,中方高度重视中刚关系发展,愿同刚方共同落实好两国元首共识,深化互利共赢合作,履行好中非合作论坛共同主席国职责,引领中非关系发展和全球南方团结协作。萨苏请邵鸿转达对习近平主席的诚挚问候,感谢习近平主席派特使出席其就职典礼,高度评价刚中关系,强调刚方珍视两国传统友谊,愿同中方深化各领域友好合作,加强双方在国际热点问题上的沟通协调,推动刚中高水平命运共同体再上新台阶。
202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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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在新时期持续深化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推动构建更高水平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
一、应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苏林于2026年4月14日至17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同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举行会谈,国务院总理李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分别会见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在各场会谈、会见中,双方相互通报各自党和国家情况,就中越两党两国关系及当前国际地区局势深入交换意见,达成一系列重要共识。二、双方认为,中国共产党和越南共产党肩负为人民谋幸福、为国家谋发展、为人类谋进步的历史使命。坚持和加强两党全面领导,是实现各自社会主义现代化、确保中越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根本保障,关乎两国和两党两国关系前途命运,关乎世界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壮大。面对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中越两党两国矢志推进各自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向世界昭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光明前景。双方要坚持道不变、志不改,坚定不移坚持共产党领导,坚持走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团结合作、交流互鉴,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共同捍卫两国社会主义事业,携手致力于人类和平与进步的崇高事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朝着正确方向前进。双方认为,中越志同道合、命运与共,发展好中越关系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历史性意义,是两国共同的战略选择。中方强调坚持对越友好政策,始终把越南视为周边外交的优先方向。越方重申始终把对华关系视为越南独立自主、自强、全方位、多样化对外政策的客观要求、战略选择和头等优先。双方要继承好、维护好、发扬好由毛泽东主席和胡志明主席等老一辈领导人亲手缔造并精心培育的“同志加兄弟”传统友谊这一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的宝贵财富,坚持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和发展中越关系,秉持“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方针和“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精神,按照“政治互信更高、安全合作更实、务实合作更深、民意基础更牢、多边协调配合更紧、分歧管控解决更好”的总体目标,推动新时代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健康稳定发展,构建更高水平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三、越方热烈祝贺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热烈祝贺中国全国两会胜利召开,高度评价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有效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胜利完成“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推动中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越方祝愿并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党、政府和人民定将胜利完成“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胜利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中方热烈祝贺越共十四大、越南十六届国会代表、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和十六届国会一次会议成功举行,热烈祝贺苏林当选越共中央总书记和越南国家主席,高度评价在苏林总书记领导下,越南共产党坚持并根据实践不断补充完善革新路线,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创造性运用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团结带领越南人民在社会主义建设和革新事业中取得瞩目成就,开启越南民族发展新纪元。中方祝愿并相信,在以苏林总书记为首的新一届越共中央领导下,越南必将胜利完成越共十四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胜利实现到2030年和2045年的国家发展目标。中国重申支持越南发展繁荣、人民幸福,建设强大、独立、自主的经济体系,统筹推进革新事业、工业化、现代化,全面融入国际,发展广泛友好的对外关系,为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发展、繁荣发挥更加重要作用。四、双方认为,发展好中越关系,关键在两党最高领导人的战略引领,动力在两国各领域交流合作,根基在两国人民友好。双方回顾了近年来两党两国在增进政治互信、推进安全合作、深化务实合作、巩固民意基础、加强多边协调配合、推动分歧管控解决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一致认为这些成果充分体现了中越关系的战略性和高水平,彰显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和越南革新事业发展成就,同意继续按照“六个更”总体目标,持续推动中越命运共同体走深走实、取得实效。(一)双方认为,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保持经常性交往,为中越关系举旗定向、领航掌舵,对两党两国关系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战略引领作用。双方一致同意,继续通过双边互访、互派特使、热线电话、互致信函、年度会晤、多边场合会见等形式,保持和加强两党两国高层交往的优良传统,就两党两国关系重大问题和国际地区形势及时交换意见,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引领和指导新时代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健康稳定发展。双方同意,继续充分发挥党际渠道特殊作用,为捍卫两党和两国社会主义政权、推动中越关系行稳致远保驾护航。发挥好两党高层会晤机制指导统筹作用和中联部与越南外交部党委的协调推动作用,继续执行好新一轮中国共产党与越南共产党合作计划,办好两党理论研讨会,加强两党中央对口部门、两国地方特别是接壤省(区)党组织交流合作,持续开展治党治国、反腐倡廉理论和经验交流互鉴。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中国全国人大与越南国会、中国政府与越南政府、中国全国政协与越南祖国阵线的友好交流合作。继续办好中国全国人大与越南国会联委会会议、中国全国政协与越南祖国阵线中央暨边境省份组织友好交流活动。发挥好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和外交、国防、公安“3+3”战略对话机制作用,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全面战略合作,推动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建设取得更多积极进展。落实好两国外交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合作的协议,保持两部领导经常性接触,加强对口司局交流,支持并为改善两国外交机构馆舍条件提供便利。越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统一大业,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一贯支持不干涉他国内政原则。越方不同台湾发展任何形式的官方关系。越南认为涉港、涉疆、涉藏问题是中国内政,支持中国维护香港、新疆、西藏发展稳定。中方支持越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和发展、实现民族大团结、应对政治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挑战。(二)双方同意,加强两军高层和各层级交往,发挥好边境国防友好交流活动、防务安全磋商等机制作用,加强两国军队在政治工作、人员培训、联演联训、联合研究、国防工业、军舰互访和军事检察等领域交流合作,继续加强在医疗卫勤、联合国维和及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深化边防合作,就边界管理加强协调配合,开展陆地边界联合巡逻,鼓励两国边防部队建立友好关系。发挥北部湾海域联合巡逻机制作用,开展好北部湾联合巡逻,深化两国海军和海警合作交流机制。深化多边安全合作,共同促进地区和平稳定。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两国执法安全部门合作,发挥好中越公安部合作打击犯罪部长级会议、两国公安部长热线、政治安全联合工作组等机制作用,加强高层交往,合作维护两国政治安全,维护两党两国高层互访和各自重大政治外交议程安全。有效开展在安全、情报、反恐、打击网赌电诈等跨国犯罪、禁毒、反邪教、打击贩卖人口犯罪、打击经济犯罪、打击偷渡违法犯罪活动、移民与出入境管理、追逃追赃、保护本国公民、组织在对方国家权益等领域合作。协同开展“湄龙”系列国际联合行动,加强缉私、打击商业瞒骗与非法跨境运输货物执法合作,共同打击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民用爆炸物、两用物项、烟草制品、侵犯知识产权商品走私。发挥好副部长级战略安全对话机制作用,就反干涉、反分裂、防范敌对势力“颜色革命”“和平演变”以及两国经济安全、科技安全、重大合作项目安全、地区共同关切、有效应对非传统安全挑战等加强信息情报交流与经验共享。越方将以成员国身份正式加入澜沧江-湄公河综合执法安全合作中心并愿作为共同创始国加入国际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联盟。双方同意,加强法律和司法领域合作,继续加强司法部对口交流,落实好两国司法部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合作计划和关于边境边民民商事纠纷解决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有效运行中越司法行政部门边境会晤机制,增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互鉴。继续办好两国最高检检察长工作会晤、中国-越南边境地区检察机关会晤,开展好中越地方检察机关代表团互访交流、互派检察官培训、公益诉讼检察等合作。持续加强反腐败经验交流,深化多边框架下沟通协调,推进反腐败司法执法合作。(三)双方同意,加快两国发展战略对接,落实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两廊一圈”框架对接合作规划,推动双边贸易同基础设施、物流和市场互联互通相结合,大力发展建设跨境经济走廊、物流中心、跨境经济合作区、边境地区产业园区和多式联运,推动两国铁路对接并连接至中亚和欧洲,提升该铁路货运量,加快推进两国铁路、公路、口岸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将铁路合作作为两国战略合作新亮点。双方高度评价援越南老街-河内-海防标准轨铁路可行性研究项目提前完成,欢迎双方签署同登-河内、芒街-下龙湾-海防标准轨铁路线路规划项目实施协议,持续推动中越跨境标准轨铁路联通。中方愿与越方在铁路领域开展贷款、技术、培训、工业能力等方面合作,指导中国优质企业参与铁路建设。支持加强中越铁路合作,发展中越国际铁路旅客和货物联运,提供旅客出入境手续、扩大铁路口岸通关商品目录等便利,积极推动进出口商品检验合作。继续密切配合在中国广西、云南和越南广宁、老街先后建设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双方同意,深化重点产业合作。在符合各自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探索开展关键矿产合作。积极参与构建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推动两国电力互联互通合作。积极开展新能源领域合作,以市场和互利原则加强供应链对接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合作。探讨加强核安全领域交流合作,共同提高民用核设施安全水平。支持双方在民航领域进一步加强合作,欢迎越南的航空公司引进和运营中国商用飞机。双方同意,维护自由开放的贸易投资,共同打造安全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建立产供链合作工作组,推动加强产供链合作。鼓励和支持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赴对方国家投资,为企业营造公平、便利、透明的营商环境。研究推动经贸合作区高质量发展,加强在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新兴领域合作。积极推进智能制造、数字经济、人工智能、量子技术、半导体、高铁等领域合作,支持双方开展技术合作。支持两国企业在符合各自国家法律和越南作出的国际承诺、保障彼此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经济效益和长久利益基础上深度开展5G、大数据等数字产业合作。共同探索5G、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在智能制造、智慧物流等工业场景的深度应用,推动两国传统制造业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加强金融领域合作,按照市场原则为合资合伙项目提供金融支持。探索建立开源合作机制,推动开源组织交流、项目共建、成果共享、产业落地,共享开源发展红利。深化两国国企改革和管理经验交流,开展人员培训合作。用好两国金融与货币合作工作组,就金融货币领域政策调控和改革加强信息沟通与经验共享,落实好跨境二维码互联互通合作,探讨扩大本币结算范围,提高抵御金融风险能力。深化各领域发展合作,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援助项目,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合作。双方同意加快推进援越传统医药大学新校区一期、越中友谊宫维修维护、越北道路升级改造及教育条件改善等项目,在援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项下视情为越方开展铁路相关主题研修培训,打造更多务实合作成果。双方同意,加强科技创新政策对接,落实好中越科技合作协定,继续发挥好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作用。发挥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引领作用,加强在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清洁能源、数字技术等领域开展联合研发,培养高质量人力资源。扩大科技人文交流,促进两国青年科研人员和产业人员的交流合作。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挥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平台作用,互利务实开展技术转移和创新创业合作。加强在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双边合作。中方欢迎越方在华举办贸易促进活动,在华宣传推广越南品牌。继续为越南尽早在中国有关地方增设贸促办公室创造条件。支持并为越南参加“共享大市场·出口中国”系列活动提供便利。为越南企业特别是数字技术产业领域企业更加深入参与价值链和进入中国市场创造条件。考虑为“Make in Vietnam”(越南创造)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简化手续并设立特殊贸促渠道。双方同意,积极探索在“一带一路”海关食品安全合作机制框架下开展合作,在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的基础上不断提升便利化水平。加强动植物检疫合作,加快双方农水产品动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检测标准和方法互认,推动跨境动植物疫情疫病联合防控合作交流,为检疫工作快速有效开展创造条件,允许优质农、林、水产品准入。推进“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和“单一窗口”合作,继续发挥好中越边境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机制作用,保障边境口岸通关顺畅。共同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减轻通关压力。中方欢迎越方就“智慧海关”建设进行交流合作。双方同意,继续发挥中越农业合作联合委员会机制作用,推动水稻育种、数字化畜禽养殖、动植物疾病防控、人力资源培训、减贫和乡村振兴等领域合作。同意尽快商签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继续开展北部湾渔业资源联合增殖放流与养护合作。落实好中越海上渔业活动突发事件联系热线协议和海上搜救合作协定。继续开展卫生医疗服务、卫生人力资源开发、基层卫生、妇幼健康、传染病防控、传统医药等卫生健康领域合作交流。双方同意,加强水资源领域合作,落实好相互交换汛期水文资料的谅解备忘录,建立跨界河流应急信息通报合作机制,保障边境地区防洪安全。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与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深入开展空气污染治理等领域政策对话与技术交流。依托中国-东盟、澜沧江-湄公河等区域环境合作机制,促进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知识和实践分享。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加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集体行动与国际合作,共同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全面平衡有效实施。深化应急管理领域交流合作。(四)双方同意,加大对两党两国“同志加兄弟”传统友谊和两国人民合作典型的宣传教育。加强两国媒体、出版、影视领域合作交流,推动中越经典著作互译出版项目实施。双方同意,加强中越工会、妇女、青年等群团组织和友城交往。继续办好中越人民论坛、边民大联欢、越南青年来华“红色研学之旅”等品牌活动。双方同意,继续落实两国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2023-2027年文化和旅游合作执行计划,鼓励两国文化机构、艺术院团开展交流合作。越方支持河内中国文化中心在越开展活动,中方欢迎越方在北京设立文化中心。双方宣布启动2026年-2027年“中越旅游合作年”,同意将促进旅游合作作为民间交流的重要桥梁,为两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旅游合作活动要务实、有效、可持续。双方要加强政策协调沟通,提升各自国家旅游品牌形象,为促进两国旅游业健康发展创造条件,共同开发旅游线路、打造旅游产品,运营好中越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共同支持澜湄旅游城市合作联盟开展活动,鼓励双方游客赴对方国家旅游。加强体育交流合作,鼓励两国体育组织加强联系,在国际体育事务中沟通协调。支持两国运动员、教练员和体育管理人员开展友好交流。双方同意,落实好中越教育合作协定,积极研究探讨成立两国教育合作联委会。加强教师、学生、学者交流。中方欢迎和鼓励更多越南优秀学生来华留学深造,愿继续提供来华奖学金。深化职业教育合作。促进两国语言教育交流,共同开展越南本土中文教师培养培训,合作设立更多中文水平考试/HSK考点,落实好中方向越南提供的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积极发挥河内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桥”比赛作用。支持两国中小学缔结姊妹学校,开展友好往来。加强两国高校、智库交流。双方同意,支持两国地方特别是边境省(区)开展交流合作,继续办好中国广西与越南广宁、谅山、高平、宣光、海防党委书记新春会晤和中国云南与越南老街、宣光、奠边、莱州省委书记年度会晤。鼓励在边境省份以外扩大地方友好交流合作,支持两国地方加强厅局级团组互访,研究开展两国地方宣介活动。(五)双方认为,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形势更加变乱交织。双方重申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双方将共同捍卫国际公平正义,维护国际社会团结合作,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和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双方将始终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共同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一切形式的单边主义,反对危害地区和平稳定的做法。双方同意,推动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和全球治理倡议等重大理念和倡议框架下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继续加强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亚欧会议、中国-东盟、澜沧江-湄公河等国际和地区框架内协调配合,在国际组织职位竞选中相互支持,共同维护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和繁荣。越方积极评价上海合作组织为维护地区稳定与发展发挥的重要作用,愿就成为上海合作组织伙伴保持沟通。两国将继续推进内部手续,推动《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早日批准生效并有效实施,进一步加强网络犯罪领域国际合作。双方将推进全面、有效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积极欢迎中国香港特区申请加入RCEP。越南支持中国在符合协定标准和程序基础上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越南支持中国主办2026年APEC会议,中国支持越南主办2027年APEC会议,双方将加强交流、密切配合,确保有关会议取得成功。双方支持各国以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方式,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贸易问题。双方认为,亚洲地区保持总体稳定和快速发展来之不易,应当共同践行开放的区域主义,维护亚洲睦邻友好、合作共赢的大方向。2026年是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建立5周年,中国支持东盟建设团结、统一、自强与发展的东盟共同体,支持东盟在不断演进的区域框架中保持中心地位,愿同东盟国家携手推动关于共建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五大家园”的倡议,共同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尽快批准并生效实施,致力于促进更高水平的区域经济联通一体化,深化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双方同意加强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支持办好澜湄合作第五次领导人会议,配合发挥好澜湄合作共同主席作用,携手打造澜湄合作2.0版,推动构建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两国司法部同澜湄国家司法部(法律事务部)配合,就《关于建立澜湄国家法律与司法交流合作机制的谅解备忘录》草案和《首次澜湄国家司法部(法律事务部)部长会议联合声明》草案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推动年内举办首次澜湄国家司法部(法律事务部)部长会议。双方认为,促进和保护人权是全人类共同事业。要从本国实际出发,探索符合人民需求的人权发展道路,愿在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基础上开展人权交流与合作,坚决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工具化和搞双重标准,以及打着人权的幌子肆意干涉主权国家内政,共同推动全球人权事业健康发展。(六)双方就海上问题深入坦诚交换意见,强调应当更好管控和积极解决海上分歧,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双方同意,恪守两党两国高层共识,按照《关于指导解决中越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坚持通过友好协商,积极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符合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国际法的基本和长久解决办法,不采取使局势复杂化、争议扩大化的行动,共同维护海上稳定。推动海上共同开发合作磋商和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磋商,早日取得实质进展。积极开展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加强海上搜救合作。双方重申,共同推动东盟国家与中国继续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早日达成有效、富有实质内容、符合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国际法的“南海行为准则”。双方同意,继续落实好中越陆地边界三个法律文件及相关协议,发挥中越陆地边界联合委员会和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机制作用,加强边境管理保护协作,稳妥解决涉边事件,积极推动边境口岸开放和升格,积极推进有关跨境合作,为两国边境地区带来繁荣。五、访问期间,双方签署党际、公安、司法、经济、产供链合作、海关合作、科技、民生、人力资源开发、媒体和地方等领域合作文件。六、双方认为,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对中国的国事访问取得圆满成功,为弘扬中越传统友谊、加快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促进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与发展繁荣作出积极贡献。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对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以及中国党、政府、人民给予的隆重、热情和友好接待表示感谢,诚挚邀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再次访问越南。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表示感谢并愉快地接受了邀请。2026年4月17日于北京
202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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